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》(国发〔2020〕18号),自2021年1月1日起,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品等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申请,请登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(https://www.zhongdengwang.org.cn)。 在本系统登记的数据,将继续为您提供查询服务。自2021年1月1日起本系统将不再更新动产抵押登记相关信息。 详见《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》 特此公告!